在阿联酋,风险管理活动一贯在经营公司或投资银行业中处于至关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在本地特色鲜明的“名字贷款”中。这意味着向家庭或其私人业务提供贷款或提供其他银行服务私人企业,主要是基于业务背后的所有者的“名字”或“名字们”,而不是基于特定业务的产品质量和相关信用的强度。当然,事实上,业主和他们拥有的公司产生了商业重叠。但是不良的银行做法和程序破坏了信用分析,产生了结构不明确的法律文件又导致担保和安全文件的差距。
许多商业组织和机构为了获得资金或资本,签订了公司担保协议。 公司担保的影响是深远的,其执行需要对每个案件的事实进行冗长的审查。
我们试图分析这个问题的法律并且提供了关于公司担保的法律概述。
承担契约
“民事诉讼法”第5条,第1078条(法律)
担保协议应明确规定,并应根据阿联酋的法律明确规定主要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阿联酋立法考虑担保只通过担保人实现。 实施是有时间期限的。通常阿联酋的银行采取的做法是从担保人那里收取未注明日期的安全支票,确保他们的风险都被承担了。银行帐户缺乏足够的资金将导致对开出支票的人提起刑事诉讼,并且刑事诉讼会直接简单的进行。
担保协议应正确执行并注明日期。协议应明确界定保证协议到期时的执行期,协议期限和条件。 在执行协议期间应考虑这一点。
商业担保和法院判例
在第1092条下,阿联酋法院在界定“商业担保”和“民事担保”方面也不统一. 在201/1992和1997的先例中(迪拜85/1990),迪拜法院认为,如果它和担保人的贸易有关系,担保只能是商业担保.然而,在最近的一个先例中,如果担保债务是商业债权,即在原债务人贸易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或者担保人从提供担保中获得了一些利益,银行则提供了一些更灵活的标准。 事实上大多数报告的案件保持的立场是根据担保的法律描述遵循债务担保,无论是民事的还是商业的。
根据上述和其他报告的案例,目前的情况简要如下:
1-如果潜在的债务是商业的,那么担保是商业的
第1092条的规定也可以在别的情况下适用,因为其中的规则不是与公共秩序有关的事项,因此不是强制性的。
债务的担保和终止
债务在到期日期间到期。
这里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由于与“民事诉讼法”(民法)第1092条的影响造成的相矛盾的判决。
担保的有效期在1099中有详细规定:
担保在以下条件下即过期:
终止也可能由于第1101条而引起:
如果债务人或担保人跟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那么他们将被免除剩余的债务。如果只对担保人赦免,债权人可以选择从本金中收取重组的债务或者不赦免担保人,要求收取全部债务的本金。
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在担保人,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就部分债务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并且如果这些债务被偿清,则整体的债务将自动解除。协议应明确规定当事人是否希望解除担保人的责任。如果明确表述担保人不承担责任,那么本协议将结束,其责任将终止。这意味着担保人的责任可以在本协议的帮助下被解除。 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从原债务人索取部分或全部债务.
结论
简单来说,阿联酋法律规定法院执行公司担保程序。 法律是严格定义的,法院的做法表明,其执行可能有一些差异,但更大体的想法仍然清晰和集中。如果担保协议明确规定了担保人,主债务人和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则该协议仍然有效,并在法律上可执行。它可能适合贷款机构从担保人或债务人处获得安全支票,如果任何这些支票因缺乏足够的资金而跳票,那么贷款机构将对担保公司的签发支票的人提起刑事诉讼,索赔未付款项。贷款机构还应考虑债务到期,并应根据法律第1092条在六个月内索赔任何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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